浙江余姚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件
2005年2月17日,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安特固化学(无锡)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,并承担本案本部诉讼费人民币110,579元。
【返回】 点击次数:11213 更新时间:2008/12/30 0:54:26